第96章 若经她的苦,未必有她善 (1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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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法律援助的第一场,活动设在离景程不远的广场。这里是城市的新地标,附近有高耸的写字楼,也有大片的居民区。人流密集,车水马龙。
苏苒厚脸皮地拿个本子,径直坐到了高舒秋身边,想趁机学点东西。几天前,她就给高舒秋发了消息,示意把她和许漠安安排在了一组。
感觉自己快成拉皮条的老鸨了!
她这么讲义气,在旁边偷点师学点艺,高律师总不会拒绝。
高舒秋倒真不在意,对苏苒的敌意早减退了不少。看她好学,还对她的笔记抽空指点一二。
苏苒在边上认真听,眼睛却不时瞟到人群里一位大妈。一件洗得发白的条纹T恤,脚上却是双布鞋。她也不插话,专心在一旁听别人和律师的谈话。一开始苏苒以为是来听八卦凑热闹的,可眼见着快到中午,人群渐渐散去,这大妈还没有离去的意思。
得空了,苏苒主动搭腔:“阿姨,您是住在附近吗?”
“我,我来找我家媳妇,她在这上班。”一口苏北腔。
苏苒怕她害羞,主动说:“哦,我看您在这站了很久,您是有事要咨询?”
“我看有人在问什么离婚的,”大妈踌躇,不知怎么开口,“我也想问问我儿子和儿媳的事。”
苏苒把大妈拉到高舒秋面前:“您有什么事就说吧,这位是我们律所的高律师,很有经验的。”
大妈支吾了半天,他们才听明白。她儿子四年前遭遇一场车祸,命捡回来了,却变成了植物人。儿媳给儿子找了郊区的一家康复医院,费用虽高,但觉得大城市医疗条件好,兴许能有奇迹。出事前儿子在老家的县城按揭了套房子,现在是儿媳一个人还贷款,还要付住院费。俩人以前的感情一直不错,儿媳能做到这份上,家里人虽痛苦,但也觉欣慰。
可一周前儿媳来医院,透露出离婚的想法,说人不知道能不能醒过来,不想再撑下去了。还说这里的费用太高,想让儿子回老家。老人急了,每周六儿媳都会去看儿子,今天左等右等没有来,想了又想,她特意从康复医院赶来找儿媳。儿媳没见着,却撞上了援助咨询。
“您儿媳是做什么的?”高舒秋问。
大妈指指前面的大楼:“在那里做保洁员。”
高舒秋很敏锐,问:“做保洁员的待遇怎么样?她一个人有能力还贷款吗?”
“她下班了,还做几份钟点工。”
高舒秋了然,也是个不易之人。她单刀直入:“阿姨,您想咨询什么?”
“我就是想问问,我儿子已经这样了,他们能离婚吗?”
“这种情况呢,您的儿子在法律上叫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。”高舒秋见大妈一脸茫然,又用大白话解释,“就是说您儿子现在没醒过来,您和您的丈夫就可以代表他处理相关的事情。”
阿姨惊慌:“我代表?”
“对,对于涉及植物人的离婚案件,法院比较慎重,会更强调扶养义务,提倡夫妻患难与共。”
别的不懂,但听到“夫妻患难与共”,大妈面露喜色。
高舒秋话锋一转:“不过,离不离婚,法院另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是,夫妻感情是否破裂。如果您儿子的病情经过长期治疗,仍然没有起色,外加您儿媳的离婚态度很坚决,即使第一次驳回,她还是可以不断上诉。最终的结果可能是,法院认为夫妻双方长期没有沟通交流,夫妻生活名存实亡,以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判决离婚。当然,法院也会根据财产分配、儿女抚养等问题进行调解,尽量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。”
高舒秋处理过类似案子,所以很有实战经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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