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章 这书是你前两天送我的,这么快就忘了? (2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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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呵呵!”
然后,她将对方的驱蚊水,放到了小桌子上的右边。
一旁的罗辰看了对方手上的书,有些眼熟,继而顺口问道:“这是什么书?”
闻言,孙乐妍侧过头看向对方,翻了个白眼,无语道:“不是,大哥,这书不是前两天,你送我的吗?”
“怎么这么快就忘了呢?”
呃……
听到对方这么一说,罗辰倒是想起来了。
依稀记得,前两天,孙乐妍约他到了一个餐厅吃饭,然后他送给了对方一本书——《停止内耗》。
“哦,怪不得这么眼熟呢!”
“不好意思,是我眼拙了!”
“哈哈!”
不知怎么地,此时的他感觉脸颊有些发烫,便故作轻松地笑出了声。
见到对方这副样子,孙乐妍美眸转动,脑子里似乎想起了什么,开口问道:“有个问题,要问你一下!”
“为什么你看过的书,要在一些比较有感触的句子下面画线,而不是摘抄呢?”
额?
听到对方这么一说,罗辰微微挑了挑眉,不由得一怔。
不是!
这算什么问题啊?
你怎么知道我只在下面画线,而不是写在本子上呢?
其实,我也是有在摘抄的好吧!
“我也有在做摘抄啊!”
“不过,我不会一边读,一边做摘抄!”
“而是一边读,一边画线,做个标记!”
“然后,把这本书看完的时候,再回过头来,把做了标记的地方,从从头到尾摘抄一遍,写在本子上。”
“不过,后来我觉得手写得太慢了,干脆换了一种摘抄的方式!”
“就是打开电脑里的Word文档,把书中标记过的句子,通过键盘打字,保存在文档里!”
“这样一来的话,也节省了我大部分的时间!”
说完,罗辰面露一丝微笑,看向对方的眼神中,透着一丝钦佩。
毕竟,他用的这种方式,其实是比较偷懒的。
听到这话,孙乐妍眼眸微微放大,心中不由得一阵惊诧。
这……
还能这么干的吗?
自己以前怎么没想到呢?
打字可比手写省时间多了!
“那按照你这种做法,能记得住吗?”
罗辰说的这种方法,快是快,但是记不住的话,又有什么用呢?
闻言,一旁的罗辰微微摇了摇头,继而说道:“当时是记住了的,但随着时间的拉长,慢慢地,就忘记了。”
“所以,我一直都有个习惯,就是找个时间,把以前用文档做的摘抄,重新看过去一遍。”
“这样的话,就是在脑海中留下个大致的印象,次数多了,自然而然便记在脑子里了。”
说到这,罗辰顿了顿,调整了一下呼吸,继续道:“不过,你这种摘抄的方式,就我个人来说,还是挺佩服你的!”
“呵呵!”坐在椅子上的孙乐妍捂着嘴笑了起来,“佩服我什么,我就是记性太差了,才要去做摘抄!”
罗辰听到对方这么一说,也是面露笑容:“我的记性也不太好!”
“有时候遇到之前玩的很好的朋友,就是记不起来对方的名字!”
“这种的话,就有点令人尴尬了!”
“真的吗?”孙乐妍笑了笑,“其实我有时候也会有这种,怎么都想不起来的情况!”
“看来,我们俩应该都有健忘症!”
“对!”罗辰笑着点了下头。
而后,两人又聊了一些书中的内容,分享了一些自己感触颇深的句子。
突然,孙乐妍看向罗辰,笑道:“那你给我的感觉,就是那种可以同时做很多事情的人!”
“比如一心二用或者一心三用什么的!”
呃……
听到这话,罗辰眉头微微低垂,一时有些错愕,总觉得这话里还有另一个意思。、
不过,他还是照着这话的表面意思,作了回答。
“一心多用这种的话,也是我一直在渴望做到的事情!”
“我感觉,你已经做到了呀!”孙乐妍看着对方,脸上带着笑意。
呃?
罗辰不禁挑了挑眉,心中隐隐感觉到对方的话里另有深意。
这孙小妞想说什么?
什么一心二用,一心三用的?
还说自己已经做到了?
做到什么了?
自己怎么有点听不太懂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