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章 酒话渔趣 (2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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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就是乌柳村那个,会使唤水毛子捕鱼的后生吧!王大胡子说你挺厉害的!”张大彪光头,没有眉毛,身躯壮硕,散发出一种生人勿近的气息,活像一头随时择人而噬的巨兽。
他家在西关村,是本地出了名的猎人,长期给王大胡子供货。
李少华点点头,谦虚一笑:“哪里哪里,混口饭吃罢了。”
三人闲聊间,黄焖狍子肉、红烧野猪肉、尖椒野鸡、碎末斑鸠、清炖王八、盘龙黄鳝、风味野兔……一应野味鱼贯而出,色美味鲜,勾人馋虫。
王大胡子热情邀请客人入座。
李少华鼻子抽了抽,一股特殊的清香告诉他,王家熬了棒碴粥,也就是玉米面糊糊。
“王老板,有棒碴粥,是吧?我想先来碗棒碴粥。”
“喝完酒再喝粥呗!”王大胡子生怕他不喝酒。
“放心吧,我肯定喝酒,只是想先来碗棒碴粥,垫垫底。”李少华信誓旦旦地说道。
“那行。”王大胡子转头吩咐伙计,给李少华来一碗棒碴粥。
金黄色的热粥,袅袅升起的热气,淡雅的谷香,让人感觉特别有食欲。
周德福看了一眼,舔舔嘴,冲王大胡子道:“我也来一碗棒碴粥。”
王大胡子嘿嘿一乐,转头高喊道:“给每个人上一碗棒碴粥,垫垫底。”
喝罢棒碴粥,每个人肚子里都暖烘烘的,舒服,得劲。
吨吨吨吨吨,伙计抱着酒坛,给每个人倒酒。
“天大地大,喝酒最大!咱们都是带把的,喝酒要痛快,不能跟娘们似的扭扭捏捏。”王大胡子发起喝酒总动员:“你们长期给我供货,都是我的贵人,大贵人!这第一碗酒,我干了,你们随意!”
草,这话说的,大伙只能端起酒碗,仰脖子干了。
大口吃肉,大碗喝酒,底层劳动人民的快乐就是这么简单!纯粹!火热!
都是下河抓鱼、上山捕兽的人,喝酒吹牛逼也总是围绕着这些话题。
周德福说:“人不能太贪心,不能让鱼鹰累得太狠,得悠着劲使唤。刚出壳的雏鸟,我喂它黄鳝的血沫,稍大一点,喂去掉骨头的新鲜血肉,让它嗜血成性,练就杀气。还得群投群喂,每次不能喂太多,让它们争抢拼斗,保持野性。普通的鱼鹰眼睛是黑色的,在水下能看两丈远。有一种极罕见的金眼鱼鹰,能在水下看十丈远,特别厉害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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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桌人听得满脸神往。
“我曾经养过一只金眼鱼鹰,这家伙打小就跟别的鱼鹰不一样。它个头大,身子骨硬,食量也大。因为长了一双大金眼,我给它取名金元帅。金元帅长大后成了鱼鹰头儿,都拿它当真元帅,就好比羊群里的头羊,狼群里的头狼。我对金元帅呢,也额外照顾,给它配专门的鸟舍,比别的鱼鹰鸟舍都宽大、舒坦,还给它开小灶。在船上,我专给它搭一个木头的台子,让它站在船头正中,威风凛凛地统率所有鱼鹰。通常,一只鱼鹰每次能捕三四斤鱼,金元帅呢,每次能捕二十多斤。曾经有一回,邻村的田大膀跟我说,想用两头耕牛外加一只白雪,跟我换金元帅,我都没答应。”
“啥叫白雪?”李少华起身,为周德福斟满酒。
“白雪,就是浑身雪白雪白的鱼鹰,也是非常稀罕的。”周德福接着道:“说实话,对他那两头耕牛,我没放在心上,倒是那只白雪,我很感兴趣。不过,我更舍不得金元帅,它是我的宝贝疙瘩,是我的命根子。”
“白雪如今在哪?”
周德福沉默半晌,缓缓叹了一口气,苦着脸说:“大概七年前,我使唤鱼鹰捕鱼的时候,出了一件怪事。十多只鱼鹰下水后,没多会就游出水面,一个个哆哆嗦嗦,活像遇见了水鬼似的。我偏不信邪,立马让金元帅下水。没曾想,金元帅下水后,也很快游出水面。我当下就火了,挥着竹竿硬逼它下水。它没办法,只得硬着头皮下水。不一会,水下有了动静,卷起一阵阵漩涡,水面泛起一大片血水,还有很多羽毛,金元帅的羽毛……再过了一阵,金元帅的尸体漂了上来,一块飘上来的,还有一条十多公斤重的水老虎尸体。”
众人大惊。水老虎,就是鱤鱼,特别凶猛,是水里的霸王。
“没了金元帅,我大病了一场,将近半年没捕鱼。后来,田大膀听说了这事,专找到我,请我喝酒,说要把白雪转让给我,我没答应。那晚,我喝了很多酒,喝高了,满眼都是我的金元帅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