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四章 专收白银的钱庄 (2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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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瞻基说道:“先生的意思是说,白银与宝钞最大的不同,那就是白银本身便具备价值。而宝钞的价值则全部取决于我大明朝廷,也就是先生说的国家信用。”
“这也就意味着,宝钞哪怕是在洪武初年,太祖高皇帝初创时期,也只能在大明境内通用,而无法在海外诸国兑取钱财。”
“可白银不同,它本身具备的价值,放眼海外也是受到诸邦列国认可,所以日本的银矿我大明也可以去开采。而开采到的日本白银,既可以在我大明使用,也能在海外列邦通用。”
“先生创立的‘银行’,只需以利息吸纳民间的过量白银,再拿这些白银去海外购买我大明需要的各种物资,包括粮食、战马、耕牛……”
“如此,不仅通货**的问题能够迎刃而解,还能以万国之力来供养我大明盛世。”
这一套实际已经算是触及到了经济学的门槛,通货**的问题在于货币发行太多,超过了市场购买力的极限。
举个例子,就是本来市场的价值只有一百两银子,但是朝廷却往市场投入了两百两银子作为货币。
那么这两百两银子的价值就会自然减半,物价也会随之浮动升高,这就是通货**了。
林煜的解决办法,就是抓住了通货**的两大关键点:一在扩大市场范围,二在减少国内市场的货币基数。
“你说的很好,基本算是把‘银行’系统的核心给摸清了。”
林煜先是予以肯定,随即又突然之间话锋一转:“但只是这样的话,依旧还是解决不了根源上的问题。”
“要知道,我们一开始说的,是要用白银来代替粮食,作为征税的新实体。而白银与粮食之间兑比,作为最底层阶级的百姓,不是可能,而是一定会被商贾士绅收割。”
“而且,还有更重要的一点,那就是白银与粮食一样,作为征税实体的时候,也是会出现损耗的。”
这也是张居正“一条鞭法”改革,所带来的最大,也是影响最为深远的后遗症。
摊赋入亩、计亩征银,虽然提高了大明的财政收入,减轻了农民的赋役重担,还将征收粮食改为征收白银,减少了官吏贪污粮食。
却由此引发了另一个严重问题——火耗。
因为晚明朝廷进行税法改革后,虽然改为征收白银,代替征收粮食,可百姓除了缴税期间,平时都是不持有白银的。
所以一旦征税开始,百姓为了缴税,必然会被商贾士绅趁机拿捏收割。
而且,从明朝开始,到后世的清朝前中期,都是没有官方的统一性白银货币的。
民间的白银在长期流通过程中,各种损耗剪切(物理上的剪切,他们有剪切银子的剪刀),早就成了碎银子。
要想实现统一征解,就必须将碎银子熔铸成制式的官银,在熔铸过程中的损耗就成了“火耗”。
这也成了官吏新一轮的贪污手段,清朝雍正改革中有那么一条“火耗归公”,意思就是将这笔合法贪污的款项,归纳进入税额。
能不能减轻百姓负担不重要,重要的是朝廷收上来钱了。